人生不是只能選一次
作者:黃珊珊
發布日期:2026/9/14
更新日期:2026/9/16
分類:選擇與責任
高中的時候,我唸的是第三類組,當然,家人都希望我學醫。
我沒有。
等家人知道的時候,我的志願卡已經交出去了。
我不想學醫、農,更不想念工學院,剩下只有理學院可以挑,又想念台大,所以只填了六個台大理學院的系,數學、物理、化學、地理、地質及大氣,其實我很想念物理,但是加重計分沒考上,考上大氣系,其實我一點也不了解大氣系,只覺得應該很酷。
現在想起來,這種處理方式不值得鼓勵,但確實很有效。哈哈。
大氣系是一個很好的科系,研究天氣、氣候和整個大氣環境,感覺非常具有未來性和科技感。
只是念了一年以後,我慢慢發現,這好像不是自己真正想走的路。
可是,不適合是一回事,要不要換一條路,又是另一回事。
很多人面對這種情況,第一個想到的是:
都已經念了一年,現在放棄,不是很可惜嗎?
別人會怎麼看?
家人會不會失望?
萬一換了還是不喜歡呢?
這些擔心都很合理。我當時也不知道,換一個科系,會不會讓自己的人生變得更好。
直到有一天,我偶然旁聽了王澤鑑老師的民法總則。
王老師教的是民法,課堂上談的卻全都是人生。
六法全書裡的法條,突然變成真實生活中的權利和義務,也變成人與人之間的關係、承諾和衝突。我站在大禮堂的大門外,愈聽愈有興趣。
原來法律不是只在法庭裡,也不是只有律師和法官才需要。
買東西、租房子、結婚、工作,甚至和別人說好又反悔,都可能和法律有關。
法律處理的,其實是人的問題。
我第一次感覺到,法律,和我想了解的世界連在一起。
於是,我想要轉到法律系。
這個決定並沒有什麼完整的人生規畫。
當時根本沒有想到,自己以後會當律師、選市議員,甚至進入政府。
我只是很確定,我想繼續聽下去、學下去。
有時候,人生的方向不是想了很久才找到的。
可能只是一堂課、一本書,或遇見一個人,讓你突然發現:我有感覺。
這個「有感覺」很重要。
它不代表一定順利,也不保證成功。它只是提醒你,這條路值得往前走。
轉進法律系以後,我也參加法律服務社,開始接觸真正需要幫助的人。
有人遇到債務問題,有人發生家庭糾紛,也有人明明覺得自己受了委屈,卻不知道該怎麼說,更不知道可以找誰幫忙。
書上的法律,變成活生生的真實存在。
我也開始明白,法律的價值不只是分辨誰輸誰贏,而是把規則說清楚,讓每個人都能生活在公平正義的環境裡面,確保自身的權益。
畢業那年,我考上律師,在律師事務所工作,也固定到民意代表的服務處提供免費法律諮詢。後來,我參選成為市議員、進入北市府擔任副市長,工作的位置一直改變,但我所做的事情,從來沒有離開這個初衷:
聽一個人說他的困難,想辦法幫他解決。
沒想到,當年偶然旁聽的一堂課,最後成為我做了幾十年的工作。
所以,我不認為轉彎是浪費。
如果沒有在大氣系念過,我也不會知道適不適合自己;如果沒有走進王老師的教室,我也不會知道,原來還有另一條路,會讓我想走下去。
人生的選擇,不是考試。
沒有標準答案,沒人知道選了哪一個科系、哪一份工作,就一定會得到最好的人生。
你能做的,是在每一個階段,誠實面對自己。
喜歡,就認真做下去。
發現不適合,也不要因為已經習慣,就勉強自己一直走下去。
改變當然有代價。重新開始,更需要勇氣。
絕對不要讓自己後悔,明明知道不適合,卻因為害怕,不敢再為自己選一次。
當年,我從大氣系轉到法律系,只是在18歲做了當下認為應該做的決定。
多年以後回頭看,那個轉彎,沒有讓我偏離人生。
反而讓我走上了自己選的路。
人生不是只能選一次。你只要知道,選擇是承擔的開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