真正的專業,是把別人的事當一回事
作者:黃珊珊
發布日期:2026/10/1
更新日期:2026/10/1
分類:工作與公共服務
我二十二歲就當律師了。聽起來很厲害。
但當時最大的問題是,沒有人相信我真的會打官司。
很多客戶走進事務所,看見坐在裡面的我,第一個反應不是把案情告訴我,而是轉頭問我的老闆:
「這個小女生,真的會打官司嗎?」
也不能怪他們。
那時候的我看起來真的很年輕,一張小孩臉,怎麼看都不像可以在法庭上跟資深律師交手的人。
可是,當事人來找律師,交出來的可能是財產、自由,甚至是一輩子的命運。他們會擔心,當然很正常。
只是二十二歲的我,還沒有這麼成熟。
我的第一個反應是:不服氣。
為了讓自己看起來比較可靠,我開始把自己打扮得很老氣,說話也故意強悍一點。
因為面對的律師常常比我大上幾十歲,我告訴自己,經驗可以比別人少,氣勢絕對不能輸。
現在回頭看,那時候的我大概不是看起來比較專業,只是看起來比較不好惹。哈哈。
年輕的時候,我以為只要表現得夠有自信,別人就不會看輕我。
後來才知道,外表可以裝得成熟,經驗卻裝不出來。
真正讓人信任的,不是聲音多大,也不是看起來多厲害。
而是你有沒有準備。
我選擇到一間小型律師事務所工作,因為我希望自己將來可以獨當一面。
在大型事務所,可能只負責某一類案件;在小型事務所,什麼事情都要學,什麼問題都可能遇到。
每一份卷宗都要自己看,每一個細節都不能放過。
開庭以前,腦中要把所有可能發生的狀況想過一遍。當事人說的話,要聽清楚;對方提出的證據,也要一件一件確認。
因為對律師來說,這可能只是今天處理的一件案子。
對當事人來說,卻可能是他人生中最難熬的一段時間。
這份工作做久了,我愈來愈明白,律師和醫生很像。
醫生面對的是病人的身體,律師面對的是一個人的權利、財產與自由。
都不能只說:
「我盡量。」
必須全力以赴。
執業第一年,我的老闆問我,願不願意到基隆一位市議員的服務處,替民眾做免費法律諮詢。
我想,反正可以多學一點,就去了。
這一去,做了六年。
很多來求助的人,付不起律師費,也不懂法律。
有些人明明受了委屈,卻不知道應該怎麼說;有些人手上拿著一疊文件,根本不知道自己簽了什麼;也有人只是需要一個人坐下來,耐心聽他把事情說完。
對律師來說,也許只是把法律規定解釋清楚。
對一個徬徨無助的人來說,卻可能是他第一次知道,原來自己還有路可以走。
那六年的法律服務,教我的事情,比很多書本更多。
我看見一些善良的人,因為不懂法律而吃虧;也看見有些問題,不是人民做錯了什麼,而是法律不合時宜,甚至離一般人的生活太遠。
法律原本應該保護人。
可是當法律讓人看不懂、用不起,甚至讓真正需要幫助的人無法替自己說話,它就失去了原來的意義。
我也慢慢發現,自己真正喜歡的,不只是打贏官司。
而是在一個人最無助的時候,陪他把問題弄清楚,再一起找出可以走的路。
每次有人在離開服務處以前,回頭跟我說一聲「謝謝」,我都會覺得,今天做的事情很值得。
這份感覺,也影響了我後來的人生。
我開始想,如果問題出在法律,除了替一個人打官司,是不是還可以修改法律?
如果制度對人民不公平,除了告訴當事人如何面對,是不是也應該想辦法改變制度?
那是後來的故事。
但所有事情的起點,都是一個二十二歲、努力把自己打扮得很老氣的年輕律師。
她一開始只想證明,自己不會輸給那些資深律師。
後來才明白,律師真正要面對的,從來不是別人有沒有看輕自己。
而是當一個人把最困難的事情交到你手上,你能不能接得住。
年齡會增長,經驗也會慢慢累積。
但是專業不能只靠時間。
有人做了一輩子,仍然只把工作當工作;也有人剛剛開始,就知道自己手上承擔的是別人的人生。
我很慶幸,自己在很年輕的時候,就遇見了那些願意相信我的當事人。
他們讓我知道,被人信任不是一種肯定而已。
更是一份責任。
真正的專業,不是讓別人覺得你很厲害。
而是在別人最無助的時候,讓他知道:他的事情,你會當一回事。
真正的專業,是把別人的事當一回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