真正的專業,是把別人的事當一回事

作者:黃珊珊

發布日期:2026/10/1

更新日期:2026/10/1

分類:工作與公共服務

我二十二歲就當律師了。聽起來很厲害。

但當時最大的問題是,沒有人相信我真的會打官司。

很多客戶走進事務所,看見坐在裡面的我,第一個反應不是把案情告訴我,而是轉頭問我的老闆:

「這個小女生,真的會打官司嗎?」

也不能怪他們。

那時候的我看起來真的很年輕,一張小孩臉,怎麼看都不像可以在法庭上跟資深律師交手的人。

可是,當事人來找律師,交出來的可能是財產、自由,甚至是一輩子的命運。他們會擔心,當然很正常。

只是二十二歲的我,還沒有這麼成熟。

我的第一個反應是:不服氣。

為了讓自己看起來比較可靠,我開始把自己打扮得很老氣,說話也故意強悍一點。

因為面對的律師常常比我大上幾十歲,我告訴自己,經驗可以比別人少,氣勢絕對不能輸。

現在回頭看,那時候的我大概不是看起來比較專業,只是看起來比較不好惹。哈哈。

年輕的時候,我以為只要表現得夠有自信,別人就不會看輕我。

後來才知道,外表可以裝得成熟,經驗卻裝不出來。

真正讓人信任的,不是聲音多大,也不是看起來多厲害。

而是你有沒有準備。

我選擇到一間小型律師事務所工作,因為我希望自己將來可以獨當一面。

在大型事務所,可能只負責某一類案件;在小型事務所,什麼事情都要學,什麼問題都可能遇到。

每一份卷宗都要自己看,每一個細節都不能放過。

開庭以前,腦中要把所有可能發生的狀況想過一遍。當事人說的話,要聽清楚;對方提出的證據,也要一件一件確認。

因為對律師來說,這可能只是今天處理的一件案子。

對當事人來說,卻可能是他人生中最難熬的一段時間。

這份工作做久了,我愈來愈明白,律師和醫生很像。

醫生面對的是病人的身體,律師面對的是一個人的權利、財產與自由。

都不能只說:

「我盡量。」

必須全力以赴。

執業第一年,我的老闆問我,願不願意到基隆一位市議員的服務處,替民眾做免費法律諮詢。

我想,反正可以多學一點,就去了。

這一去,做了六年。

很多來求助的人,付不起律師費,也不懂法律。

有些人明明受了委屈,卻不知道應該怎麼說;有些人手上拿著一疊文件,根本不知道自己簽了什麼;也有人只是需要一個人坐下來,耐心聽他把事情說完。

對律師來說,也許只是把法律規定解釋清楚。

對一個徬徨無助的人來說,卻可能是他第一次知道,原來自己還有路可以走。

那六年的法律服務,教我的事情,比很多書本更多。

我看見一些善良的人,因為不懂法律而吃虧;也看見有些問題,不是人民做錯了什麼,而是法律不合時宜,甚至離一般人的生活太遠。

法律原本應該保護人。

可是當法律讓人看不懂、用不起,甚至讓真正需要幫助的人無法替自己說話,它就失去了原來的意義。

我也慢慢發現,自己真正喜歡的,不只是打贏官司。

而是在一個人最無助的時候,陪他把問題弄清楚,再一起找出可以走的路。

每次有人在離開服務處以前,回頭跟我說一聲「謝謝」,我都會覺得,今天做的事情很值得。

這份感覺,也影響了我後來的人生。

我開始想,如果問題出在法律,除了替一個人打官司,是不是還可以修改法律?

如果制度對人民不公平,除了告訴當事人如何面對,是不是也應該想辦法改變制度?

那是後來的故事。

但所有事情的起點,都是一個二十二歲、努力把自己打扮得很老氣的年輕律師。

她一開始只想證明,自己不會輸給那些資深律師。

後來才明白,律師真正要面對的,從來不是別人有沒有看輕自己。

而是當一個人把最困難的事情交到你手上,你能不能接得住。

年齡會增長,經驗也會慢慢累積。

但是專業不能只靠時間。

有人做了一輩子,仍然只把工作當工作;也有人剛剛開始,就知道自己手上承擔的是別人的人生。

我很慶幸,自己在很年輕的時候,就遇見了那些願意相信我的當事人。

他們讓我知道,被人信任不是一種肯定而已。

更是一份責任。

真正的專業,不是讓別人覺得你很厲害。

而是在別人最無助的時候,讓他知道:他的事情,你會當一回事。

真正的專業,是把別人的事當一回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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